html5中常見的6中錯誤用法: 一、不要使用section作為div的替代品 (學習視頻分享:html視頻教程) 人們在標簽使用中最常見到的錯誤之一就是隨意將HTML5的<section>等價于<div>——具體地說,就是直接用作替代品(用于樣式)。在XHTML或者HTML4中,我們常看到這樣的代碼: <!-- HTML 4-style code --><div id="wrapper"> <div id="header"> <h1>My super duper page</h1> Header content </div> <div id="main"> Page content </div> <div id="secondary"> Secondary content </div> <div id="footer"> Footer content </div></div> 而現在在HTML5中,會是這樣: <section id="wrapper"> <header> <h1>My super duper page</h1> <!-- Header content --> </header> <section id="main"> <!-- Page content --> </section> <section id="secondary"> <!-- Secondary content --> </section> <footer> <!-- Footer content --> </footer></section> 這樣使用并不正確:** 并不是樣式容器。**section元素表示的是內容中用來幫助構建文檔概要的語義部分。它應該包含一個頭部。如果你想找一個用作頁面容器的元素(就像HTML或者XHTML的風格),那么考慮如Kroc Camen所說,直接把樣式寫到body元素上吧。如果你仍然需要額外的樣式容器,還是繼續使用div吧。 <body><header> <h1>My super duper page</h1> <!-- Header content --></header><div role="main"> <!-- Page content --></div><aside role="complementary"> <!-- Secondary content --></aside><footer> <!-- Footer content --></footer></body> 如果你還是無法確定使用哪種元素,那么我建議你參考HTML5 sectioning content element flowchart 二、只在需要的時候使用header和hgroup 寫不需要寫的標簽當然是毫無意義的。不幸的是,我經常看到header和hgroup被無意義的濫用。你可以閱讀一下關于header和hgroup元素的兩篇文章做一個詳細的了解,其中內容我簡單總結如下: header元素表示的是一組介紹性或者導航性質的輔助文字,經常用作section的頭部當頭部有多層結構時,比如有子頭部,副標題,各種標識文字等,使用hgroup將h1-h6元素組合起來作為section的頭部 由于header可以在一個文檔中使用多次,可能使得這樣代碼風格受到歡迎: <header> <h1>My best blog post</h1> </header> <!-- Article content --></article> 如果你的header元素只包含一個頭部元素,那么丟棄header元素吧。既然article元素已經保證了頭部會出現在文檔概要中,而header又不能包含多個元素(如上文所定義的),那么為什么要寫多余的代碼。簡單點寫成這樣就行了: <article> <h1>My best blog post</h1> <!-- Article content --></article> 的錯誤使用 如果只有一個子頭部如果hgroup自己就能工作的很好。。。這不廢話么 <hgroup> <h1>My best blog post</h1> </hgroup> <p>by Rich Clark</p></header> 此例中,直接拿掉hgroup,讓heading果奔吧。 <header> <h1>My best blog post</h1> <p>by Rich Clark</p></header> 第二個問題是另一個不必要的例子: <hgroup> <h1>My company</h1> <h2>Established 1893</h2> </hgroup></header> 如果header唯一的子元素是hgroup,那還要header干神馬?如果header中沒有其他的元素(比如多個hgroup),還是直接拿掉header吧。(web前端學習交流群:328058344 禁止閑聊,非喜勿進!) <hgroup> <h1>My company</h1> <h2>Established 1893</h2></hgroup> 三、不要把所有列表式的鏈接放在nav里 隨著HTML5引入了30個新元素(截止到原文發布時),我們在構造語義化和結構化的標簽時的選擇也變得有些不慎重。也就是說,我們不應該濫用超語義化的元素。不幸的是,nav就是這樣一個被濫用的例子。nav元素的規范描述如下:
四、figure元素的常見錯誤 figure以及figcaption的正確使用,確實是難以駕馭。讓我們來看看一些常見的錯誤, 。其他視情況而定,但一開始可以問自己:“這個圖片是否必須和上下文有關?”如果不是,那可能也不是(也許是個)。繼續:“我可以把它移動到附錄中嗎?”如果兩個問題都符合,則它可能是 。 <!-- 請不要復制這段代碼!這是錯的 --><header> <h1> <figure>  </figure> My company name </h1></header> <!-- 請不要復制這段代碼!這也是錯的 --><header> <figure>  </figure></header> 另一個常見的關于figure的誤解是它只被圖片使用。figure可以是視頻,音頻,圖表,一段引用文字,表格,一段代碼,一段散文,以及任何它們或者其他的組合。不要把figure局限于圖片。web標準的職責是精確的用標簽描述內容。 五、不要使用不必要的type屬性 這是個常見的問題,但并不是一個錯誤,我認為我們應該通過最佳實踐來避免這種風格。 <!-- 請不要復制這段代碼!它太冗余了! --><link type="text/css" rel="stylesheet" href="css/styles.css" /><script type="text/javascript" src="js/scripts" /></script> 其實只需要這樣寫: <link rel="stylesheet" href="css/styles.css" /><script src="js/scripts" /></script> 甚至指定字符集的代碼都可以省略掉。Mark Pilgrim在Dive into HTML5的語義化一章中作出了解釋。 六、form屬性的錯誤使用 HTML5引入了一些form的新屬性,以下是一些使用上的注意事項:
坦白的說,我很少看到這樣的。以required為例,常見的是下面這種: <!-- 請不要復制這段代碼! 這是錯的! --><input type="email" name="email" required="true" /><!-- 另一個錯誤的例子 --><input type="email" name="email" required="1" /> 嚴格來說,這并沒有大礙。瀏覽器的HTML解析器只要看到required屬性出現在標簽中,那么它的功能就會被應用。但是如果你反過來寫equired=”false”呢? <!-- 請不要復制這段代碼! 這是錯的! --><input type="email" name="email" required="false" /> 解析器仍然會將required屬性視為有效并執行相應的行為,盡管你試著告訴它不要去執行了。這顯然不是你想要的。
上述例子的正確寫法應該是: <input type="email" name="email" required /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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