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記者 李 冰 近日,工業和信息化部(以下簡稱“工信部”)發布《關于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App通報(2020年第三批)》(以下簡稱《通報三》),共有58款應用軟件在列,其中不乏基金、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身影。 《證券日報》記者注意到,被《通報三》的58款App主要存在“私自收集個人信息”“私自分享給第三方”“強制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”“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”等問題。 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在接受《證券日報》記者采訪時表示,“目前金融類App應用軟件違規行為重點集中在私自收集個人信息、賬號注銷難等方面。其中,私自收集個人信息的問題最突出,主要是因為企業對個人用戶隱私信息的保護工作不重視,對于監管要求的條款內容理解不到位所致;賬號注銷難的原因,通常是相關企業擔心用戶流失而主動為之。” 問題App相關企業 已被集中約談 《通報三》顯示,監管部門已對被通報的58款應用軟件相關企業進行了集中約談,后續將對問題突出、有令不行、整改不徹底的企業依法嚴厲處置。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表示,上述App應在7月30日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,逾期不整改的,工信部將依法依規組織開展相關處置工作。 據了解,工信部近期組織了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手機應用軟件進行了檢查,并督促問題企業進行整改。在此次檢測中,部分移動應用分發平臺的管理主體責任缺位,未嚴格落實工信部發布的《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》(工信部信管〔2016〕407號)要求,對上架App的審核把關不嚴。 其中,某基金管家App應用涉及問題較多,包括私自收集個人信息、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、私自共享給第三方等。某銀行信用卡中心App存在強制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、過度索取權限、賬號注銷難等問題。還有一家銀行旗下的App應用,涉及在微信小程序私自收集個人信息、賬號注銷難等問題。 《證券日報》記者發現,此次工信部發布的《通報三》首次涉及基金、銀行等金融機構旗下的App。在此之前,工業和信息化部曾在2020年5月份發布《關于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App通報(2020年第一批)》,通報了16款App應用;7月3日發布的《關于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App通報(2020年第二批)》,涉及15款App應用。這兩次被通報的大多是網絡科技產品領域的App應用。 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在接受《證券日報》記者采訪時表示,“隨著個人用戶對App使用得越來越頻繁,個人隱私保護問題也愈發嚴重。2019年年底中消協發布的100款App個人信息收集與隱私政策測評結果顯示,金融理財類App的平均得分最低,說明該類App涉嫌收集個人信息的情況最多。” 金融機構App應用 整治力度將加大 《證券日報》記者注意到,去年以來,監管層對App侵害用戶隱私的行為曝光和規范的力度不斷加大,金融機構相關產品的App應用也開始成為規范、整治的重點對象。 根據麻袋研究院統計顯示,監管層對用戶權益保護方面已出臺多個文件。例如:2019年11月份,工信部發布《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》;2019年12月份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秘書局、工信部辦公廳、公安部辦公廳、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等四部門發布關于印發《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》的通知;2020年7月份,工信部發布《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》等。 工信部日前發布的《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》明確了整治目標,要求深入推進技管結合、加強監督檢查,督促相關企業強化App個人信息保護,及時整改,消除違規收集、使用用戶個人信息和騷擾用戶、欺騙誤導用戶、應用分發平臺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等突出問題。 于百程向《證券日報》記者介紹,“金融理財類用戶價值比較高,用戶個人信息也成為App平臺進行客戶運營或風控的依據,因此,平臺會盡可能地收集用戶個人信息,甚至出現過度收集的情況。” 蘇筱芮表示,對于用戶權益保護方面,監管層一直保持嚴打態勢。過去一年,工信部按計劃、分階段,穩步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的專項整治行動,分批次對App侵害用戶隱私的行為進行了曝光。從最新的公示結果中可以看出,金融機構相關產品的App應用正在成為重點關注對象,預計未來相應的整治力度會持續加大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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